经市物价部门监测,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市清真牛肉价格上涨过高过快。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怀,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市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回、维吾尔等十个少数民族群众发放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真牛肉补贴。
受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委托,此次补贴由武汉市伊斯兰教协会组织发放。具体发放办法如下:
武汉市户籍的回、维吾尔、哈萨克、东乡、柯尔克孜、撒拉、塔吉克、乌孜别克、保安、塔塔尔十个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。(在汉大中专院校学生和集体户籍不纳入此次发放范围)
本次补贴标准为200元/人;少数民族低保群众300元/人(凭有效低保证明)。
发放地点: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142号(民权路清真寺旁)。
2013年3月4日至3月7日(周六周日除外),对户籍在江岸区、青山区、黄陂区、新洲区的发放对象进行发放。
2013年3月8日至3月14日(周六周日除外),对户籍在武昌区、东湖风景区的发放对象进行发放。
2013年3月15日至3月21日(周六周日除外),对户籍在洪山区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江夏区的发放对象进行发放。
201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(周六周日除外),对户籍在江汉区、硚口区、汉阳区、蔡甸区、汉南区、东西湖区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放对象进行发放。
2013年3月29日至3月31日(周六周日除外),陆续对各区尚未领取补贴的发放对象进行发放。
发放日期内,上午9:00-11:30,下午1:30-4:00。
请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,携带本人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低保户须持最新有效低保证明原件、复印件)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发放地点领取补贴。
五、发放截止日期:2013年3月31日下午4: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