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鄂湘当选民革中央主席

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8日上午在京闭幕。会上,我校教授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当选为中央主席。

万鄂湘于1977年至1980年在我校外文系学习,后留校任教,先后任法学院国际法学系副主任、国际法研究所所长,2000年5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大法官。他所创办的“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,多年来为全国数万“社会弱者”提供免费法律援助,受到国内外新闻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高度赞扬。